林仁斌 /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當國民黨主席鄭麗文9月30日在台南提出以公投重啟核電,並把AI用電、企業缺電疑慮、台南光電爭議與非核家園放在同一套論述中時,這套論述之所以具有強烈訴求,是因為它抓住了一個真實問題:台灣未來確實需要更多電。但真實的問題,不能因此得到一個未經證明的答案。
AI需要更多電,並不等於核電就是答案;核電可以重新成為能源選項,也不代表公投一旦通過,台灣就會因此「不缺電」。如果把這三件事直接畫上等號,能源政策就容易從公共治理退化成政治口號。
先承認第一個事實:台灣確實面臨電力需求快速增加的挑戰。經濟部今年公布的《114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指出,在經濟成長、半導體擴廠、AI資料中心與氣溫等因素影響下,2026年至2035年台灣用電需求預估年均成長約2.5%,為歷年預測中第二高的成長水準。這表示AI與半導體帶來的新增用電需求,不是政治人物可以憑空創造或取消的議題,而是能源政策必須正面面對的現實。
但第二個問題隨之而來:需要更多電,是否就等於必須重啟核電?這就不能只靠一句「企業都說缺電」回答。近期黃仁勳確實曾關切台灣電力是否足以支應AI發展;另一方面,台電也依據產業擴張情境估算,半導體產業用電可能由2026年的約520億度增加到2030年的800億度、2035年的1100億度。
這裡真正值得注意的,不是誰說「缺電」,而是能源供需本來就是動態的。如果需求會增加,供給也會增加;如果產業投資時程改變,電力需求預測也會調整。供電安全不能用一句「現在缺不缺電」做成二分法,更不能因為未來需要更多電,就直接跳到「因此應以公投重啟核電」。
核電當然可以成為其中一個選項。事實上,核三重新運轉已經進入具體的監管程序。核安會9月24日完成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審查並予以核定,但這只是整體程序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核安會同日也明確說明,台電後續仍須依核定計畫執行工作、提出執行結果報告;目前也正進行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及耐震安全評估等自主安全檢查,核安會將持續審查並進行現場查證。
換句話說,公投可以決定一項政策方向,但不能替代核安審查。人民投下同意票,不會讓設備自動通過安全檢查;公投通過,也不會讓核二、核三、核四的安全審查、工程程序與時程自動縮短。這正是「公投重啟核電」這個政策命題必須面對的制度界線。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光電取代核電」的說法。台灣能源轉型當然存在不少問題。土地使用、環境衝擊、漁電共生、地方利益與案場管理,都值得嚴格監督。台南部分漁電共生案場確實曾出現養殖落實與查核爭議,經濟部今年也重申,未經確認有實際養殖事實,不會核發相關電業執照。但是,從個案治理問題直接推論「光電政策就是破壞環境」,同樣會把複雜的政策治理問題簡化成二分式的政治標籤。
農業部也曾針對「七成有電無魚」的說法提出說明,指出相關統計存在計算方式與時間差異;截至當時,地方政府確認的已營運案件與完成查核案件,以及遭廢止農業容許的案件數,都與媒體所引用的統計口徑不同。這些爭議本身反而提醒我們:能源轉型不能只看發電量,也必須檢驗政策執行與監管制度。
這其實也是核電應該接受的同一套標準。如果光電案場涉及環境或養殖違規,政府必須查核、處理、究責;如果核電廠存在老化、耐震或核廢問題,政府同樣必須依法審查、公開資訊、承擔責任。不能要求再生能源接受治理責任,卻把核電簡化成「穩定、便宜、乾淨」三個形容詞。更不能讓公投的政策授權,取代政府後續必須承擔的專業與行政責任。
即使公投通過,政府仍然必須面對一連串具體問題:核二、核三能否符合安全要求?核四是否具有重新啟動的工程與經濟可行性?如果未來發展SMR,選址、核廢與監管制度又準備好了嗎?這些問題,不會因為公投結果公布而消失。
尤其是AI時代,能源問題更不應該只剩下「核電或光電」的二選一。經濟部目前的電力規劃,本身就是多元供給架構:2026年至2035年預估新增約26GW燃氣機組,同時搭配再生能源、儲能、水力與其他電力系統調度。這套規劃是否足以支應需求,可以檢驗;燃氣比例是否過高,可以辯論;再生能源的土地與環境成本,也應該公開計算;核電重新加入能源組合後可以取代多少火力,同樣應該算清楚。這些都需要數據,而不是口號。
台灣真正需要的,是一張完整的能源帳。核電可以增加多少穩定低碳電力?需要多少新增投資?老化機組延役的安全成本是多少?核廢處理成本由誰承擔?天然氣增加多少進口依賴?再生能源需要多少土地與電網?AI資料中心新增用電所需要的電力投資與系統成本,由誰承擔?如果需求持續成長,新增核電究竟是替代既有火力,還是只是填補新增用電?這些問題如果沒有答案,那麼即使核電比例增加,台灣仍然沒有真正完成能源治理。
能源政策不能只問「要不要核電」,也不能只問「要不要綠電」。更應該問的是:誰負責?誰付錢?誰承擔風險?如果預測錯了,誰負責修正?這才是AI時代能源安全真正需要回答的治理問題。 因此,鄭麗文所提出的「AI需要電、核電可以供電」兩件事,並不矛盾;真正需要避免的,是把兩個成立的命題,直接拼成一個沒有被證明的結論。
台灣可以重新討論核電,也可以重新評估核二、核三,甚至研究新式核能。但重新討論核電,不代表必須把核電當成唯一答案;公投廢除非核家園,也不代表核安程序可以被跳過。民主程序決定政策方向,專業程序檢驗安全條件,政府則必須承擔最後的治理責任。如果連這三者都分不清楚,再響亮的「重啟核電」口號,也只是把台灣真正需要面對的能源治理問題往後推。
AI時代真正需要的,不是一張「核電神主牌」,也不是另一張「非核神主牌」,而是一張能把電力、碳排、成本、風險、環境與責任全部攤開來的能源帳。因為台灣真正不能缺的,不只是電;更是對能源政策後果負責的治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