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交通分隊員警今(20日)中午12時許執行勤務,巡經民生東路五段36巷8弄與新中街口時,發現張男駕駛自小客車違規臨時停在行人穿越道上,已明顯妨礙行人正常通行,因此上前攔停稽查。
員警當場向張男告知違規事實,並依法製單舉發。就在員警將舉發單交給張男確認、簽收時,張男突然情緒激動,不斷對員警大聲咆哮,警方仍持續告知相關權利,並依程序完成違規舉發,隨後離去。
松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將車輛違規停放於行人穿越道上,以免妨礙行人通行,警方也將持續針對易肇事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維護民眾用路安全。
警方另提醒,民眾遇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應保持理性並配合執法,切勿因一時情緒激動,以顯然不當言詞或行動對待執勤員警,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反而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