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報新聞、都市現場等陸媒引述判決書報導,這起事件要回顧至2025年5月20日11時許,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一名嚴姓男子懷疑妻子婚內偷吃,夫妻倆為此在住宅內發生爭執。怎料醉酒後的嚴男竟情緒失控地從廚房取出一把菜刀,要求妻子和自己同時將手放在桌上、讓他用刀砍下來「驗證忠誠」,藉此證明妻子並無出軌,沒想到妻子竟真的照做、將左手放在桌上。
不料,嚴男動刀時並非對準2人的手指,結果導致妻子左手食指、中指、無名指斷裂,大拇指骨折,嚴男隨後也載送妻子送醫急救;經醫療團隊鑑定,嚴男妻子此次受傷被鑑定為輕傷二級。嚴男後來也在警方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坦認罪行。
對此,雲南省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嚴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妻子輕傷,此舉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考量嚴男經警方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後續也自願認罪且簽字具結,法院認為雖然可以從輕處罰,但嚴男並未取得妻子的諒解,綜合嚴男的犯罪事實、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終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第1款、第67條第1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201條規定,依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嚴男有期徒刑1年。
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網友傻眼直呼:「沒有諒解才1年,諒解了要罰酒3杯嗎」、「1年就能換別人3根手指啊」、「每天一則恐婚新聞」、「結婚證書的好處在哪裡我真的一點都沒想到,結婚的好處在哪裡我也至今沒想到」、「喝了酒同時放上去,怎麼沒剁到自己的手」、「為啥才1年啊?造成他人終身殘疾的這是」、「你們知道這在工地要賠多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