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昨(1日)下午5時20分許,新生南路派出所員警巡經信義路三段157巷時,發現簡男駕駛車輛未依標線指示方向行駛,且行經信義路三段157巷10弄附近時,現場設有「禁止進入」標誌,員警因此立即上前攔停。
簡男向警方表示,當時正在找路,沒有注意到相關標誌,因此不慎逆向行駛。警方確認其駕照狀態正常,依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舉發,罰鍰為600元至1800元。
沒想到,真正讓警方頭痛的不是違規駕駛,而是坐在副駕的女乘客。女乘客認為警方應該先行勸導,不應直接開單,因此從頭到尾不斷質疑員警執法,雙方爭執約半小時,甚至在支援警力到場後,現場仍持續爭辯。
警方表示,該違規項目並非可以「勸導代替舉發」的情況,員警已向現場人員說明違規事由及後續申訴權益,最後指揮車輛駛離。過程中共有3名員警處理,相關過程也有路口監視器及員警密錄器畫面可供查證。
值得一提的是,整起事件中,實際遭舉發的是駕駛簡男,據了解,簡男在警方處理過程中態度相對冷靜,反而是同行女乘客一路替他「討公道」,讓現場演變成「駕駛沒多說,乘客吵半天」的插曲。
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道路標誌、標線指示,切勿因找路或一時疏忽逆向行駛,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若對警方舉發有疑義,可循申訴程序提出,避免現場爭執影響交通及執勤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