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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1:26:00
新北市一名25歲男子2024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3歲的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竟在結識後短短3個月內,將對方帶到自家公司、文山圖書館、公園、國中廁所等地發生6次性行為,還將性愛過程偷拍下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6罪併罰,合併判處5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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