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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7 11:01:00
藝人賴佩霞先前在個人網站宣傳「一對一晤談」服務,收費80分鐘2萬3000元,因自稱心理諮商師遭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認定非心理諮商或治療所卻違法刊登心理諮商廣告,依《心理師法》裁罰3萬元。賴佩霞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地方行政訴訟庭判決敗訴後再提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定原判決與處分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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