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在熊本市中央區公寓的50多歲男子,上月15日在社區內的洗車區作業時,後腦杓突然遭到一塊石頭大小的硬物直擊,不僅造成頭部裂開的重傷,記憶力也有所下降,日本警方起初依「殺人未遂」方向調查,不過當發現嫌犯僅是一名住在高樓層、未達刑責年齡的小學生後,受害者相當無奈,向熊本電視台吐露:「因為對方是個孩子,我無法百分之百地表達憤怒,非常鬱悶。」
根據《FNNプライムオンライン》指出,案發建物為13層樓高的公寓,由於男子在第一時間向警方敘述,不知被何物砸中,該物隨後還「爆裂開來」,警方遂依殺人未遂進行調查,而後發現砸中男子的其實是一個已經乾硬、硬度接近陶器的泥巴球。
警方在附近勘查時,居住在高樓層的肇事男童第一時間向母親否認犯行,還疑似朝警方和其他相關人員潑水,後來男童才向母親坦承泥巴球是自己丟的,「本想丟到停車場外的河裡,但沒丟到」,母親隨即報警,並且致電受害男子,希望可以道歉,不過受害者在知道嫌犯是一名未達刑責年齡的小學生後,心情相當五味雜陳。
根據《弁護士JPニュース》報導,熟悉刑事案件與少年事件的律師杉山大介分析,如果警方一開始就知道是「泥巴球」,可能不會以殺人未遂角度展開調查,不過不論是成人還是少年,所適用的刑法內容並無不同,僅處理程序會因年齡而有所差異。
依法未滿14歲的兒童無刑事責任能力,被稱為「觸法少年」,警方會將其通報至兒童諮詢中心,如果案件嚴重可能會移送至家庭法院,不過即使進入家庭法院程序,加害者也不會面臨刑罰,基於兒童心智尚未成熟的理由,將會以支援與教育的方式,以防未來重犯。
杉山律師指出,在此次案件中,就該男童主動向監護人坦白,監護人並立即報警這一過程來看,難以認為他們具有無法矯正的問題性,因此男童最終被送至家庭法院、並進一步受較重處分的可能性不高。
至於受害者應該向誰求償,不同於刑事,民事上並無明確年齡分界,但對於小學生而言,一般認為其尚不足以充分理解自己行為所導致的後果。杉山律師建議,此次案件中的受害者,若想要求損害賠償,「向加害兒童的監護人提出,將是最現實可行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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