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了!立院三讀通過普發現金1萬元 最晚10月底前發放
立法院會今天(11日)在藍白聯手下,以60比45三讀通過普發現金1萬元。(圖/鄒保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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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錢了!立院三讀通過普發現金1萬元 最晚10月底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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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10:00

記者:

袁維駿

攝影:

鄒保祥

立法院院會今天(11日)處理行政院4100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朝野黨團從上午開始輪流發言,排定下午5點開始逐條表決。由於藍白在普發現金金額等未有共識,藍營在人數優勢下,以52票同意票比45票不同意票通過二讀。最後國民黨團版本進入三讀,在藍白聯手下,以60票同意票比45票不同意票表決通過,確定普發現金1萬元。
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4100億國土安全及普發現金相關特別條例,國民黨團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到院會進行台電專報決定是否不漲電價,再放行1000億元,另外藍黨團支持強化國土韌性1500億,再加上普發現金1萬元所需的2300億,總規模來到5450億。
下午5點院會開始逐條表決,關鍵第3條二讀表決時,現場民進黨立委不滿藍營撒幣買票,群聚在議場中央高喊「挺台電挺台灣」、「大罷免大成功」;最後國民黨團版本進入三讀,藍白聯手以60票同意票比45票不同意票表決通過,確定普發現金1萬元。
條文指出,該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民眾消費及國士安全韌性措施之項目如下包含提供企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支持勞工安定就業、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霸拓多元市場、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強化國士防衛能量、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並發放現金每人新台幣1萬元,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
條文規定,該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5450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規定之限制。
條文提到,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餘或舉借價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該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度合計數的15%。
條文也指出,該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第3條第11款應於2025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該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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