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邱女在北市信義區某健身房女性更衣室內,偷走黃姓女子放在置物櫃的1萬3千元現金,被當場抓包,但她竟不知悔改,同年8月再度犯案,在同間健身房偷走陳姓女子置物櫃裡的700元現金,陳女當場報警,邱女被依現行犯逮捕。
邱女到案後坦承犯行,稱是因為準備去法國留學,但高達400萬的學費讓她備感壓力,那時剛好看見置物櫃裡的現金,抵擋不住誘惑才會犯案,台北地院考量她具悔意,也賠償被害人5萬元現金,2023年依竊盜罪判處她拘役20天確定,北檢則依《律師法》規定將她移付懲戒。
律懲會認為,邱女的盜竊行為雖有損律師之名譽、專業與形象,決議予邱女申誡處分,邱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