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戰爭!陳沂vs李怡貞著作權之爭 北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陳沂和李怡貞的著作權之戰,一審結果出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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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戰爭!陳沂vs李怡貞著作權之爭 北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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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09:58:00

記者:

馮茵

律師李怡貞先前在臉書發佈有虛擬替身的貼文,將「然後」寫成「然候」被網紅陳沂截圖揪錯字並順便業配葉黃素,李怡貞認為著作權遭到侵犯,對陳沂提出告訴,附帶民事求償印尼盾7億元(新台幣130萬),台北地方法院今(16日)一審宣判,判決陳沂2000元。另民事賠償12000元。
李怡貞6月18日開完庭受訪痛批,陳沂還是沒有認知到自己的錯誤,持續用戲謔方式貶低我的名譽,她表示,希望社會大眾藉由這個案子知道著作權的重要性,「不會有人跟她一樣,把別人的著作拿去做商業業配,希望她能自己好好反省。
被問到為什麼精神撫慰金是印尼盾?李怡貞說,印尼有一個女性長官,她親自下海砲轟各個國家的漁船,她認為,陳沂歷年來各種砲轟行經,還親自下海開記者會,跟這個印尼女性長官很像,「再加上陳沂的著作權的認知,應該是在別的國家學習的,那我就用印尼盾的方式來計算。」
陳沂則諷刺,李怡貞被改錯字就心裡受傷,感受到偌大壓力,驚呼「原來這年頭改錯字會被告耶」,她進一步表示,像李怡貞這樣有粉絲的公眾人物,寫錯字粉絲也會跟著寫錯,這樣國民的語文素質就會降低,這讓她萬萬不能接受,「我就代替國小老師管教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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