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居榮今到庭坦承,查詢陳志明個資是以「協助北投分局偵辦員警洩密案」的不實名義所為,但對於遭檢方起訴洩密及違反個資法部分,他則否認有主觀犯意,他供稱當時是王大陸被騙向他報案,只知道對方綽號叫「黑哥」,連對方全名都不清楚。
劉居榮辯稱,當查出陳男身分之後,本來是要傳給林姓小隊長,供其製作後續筆錄以及指認表等,但卻不小心誤傳給游男,強調自己沒有要洩漏陳男個資,自認行為只能算是過失。
對於法官詢問為何還要查詢陳男在監情形並向王大陸回報,劉居榮則供稱,詐騙發生常因對方避不見面,當事人才提告,因王大陸向其報案是在2月13日,而陳男在2月6日入間,所以才會透露陳男入間日期,目的是解釋陳男可能因入間才無法與王聯絡而造成誤會。
劉居榮也強調,並非刻意洩漏查到的個資,本身有意願與對方和解,請求法官安排雙方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