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張姓一家共8人自98年至109年間多次佯稱患有精神疾病,在順利住院後申請保險理賠,11年間共計領超過5500萬元、938萬元保健住院給付,涉嫌詐欺依法起訴8人。法院一審認為證據不足判無罪,指出被告經精神醫師診斷後入院,醫院也有評估流程,病例、護理紀錄顯示住院期間確有情緒困擾與躁動等症狀,不足以證明病情虛構或誇大。
檢方上訴,法院二審表示,檢方所述「詐術」及「使人陷於錯誤」兩大構成要件並未成立,而被告在住院期間多次外出,都有請醫師簽章得醫囑外出,無法推論為裝病,且精神疾病具遺傳特性,同病患者也經常成為伴侶,不宜僅因血緣或婚姻關係即推論共謀犯意,判檢方敗訴,7人無罪,1人死亡後公訴不受理,全案確定。
事實上,在購買醫療險時,要注意許多狀況,財經專家邱正弘於《醫師好辣》中指出,原則上買醫療險時,盡可能不要選擇終身險,如果1歲小孩買終身醫療險,特色是日額,也就是指「住一天付多少」,並非實支實付,若幫孩子在1歲時購買時,明訂住院一天給付2千元。但孩子可能在75歲才會用到保險,到時候2千元也許會貶值很多,恐怕因此會虧錢。另外,財金專家郭俊宏認為,買保險前一定要先確認是否實支實付,這能解決大部分的醫療費用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