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認為,審酌依據目前擬定的審理計畫,已密集進行交互詰問程序,但仍有部分與柯文哲及應曉薇經遭起訴的犯罪事實有密切相關的證人尚待傳喚,因此2人無法排除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
且衡量被告所涉犯罪情節對社會之危害性非輕、涉案犯行之分工程度、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及被告之人身自由利益後,認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之處分,無法達到防止2人逃亡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的效果,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2人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因檢察官及辯護人均有捨棄傳喚部分證人,北院於確認目前待調查證據範圍及相關辯護人庭期、證人行程得否提前,將再調整審理計畫,柯文哲及應曉薇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將於日後依照訴訟進行程度隨時加以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