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調查,本案為以中國大陸直播平台販售「翡翠原石」為幌子的詐騙案,詐團於自2024年7月至11月間,在臉書、抖音等社群平台設立「一佳(嘉)珠寶」等直播間,由8名直播主假稱販售高價翡翠、切割原石,實則以染色石英魚目混珠,再由車手佯稱「台灣行銷公司」業務人員到府收款,誘騙退休族群一次購入數件珠寶,每件動輒數萬至數十萬元,被害人高達11人,均為退休族,總金額突破千萬元,其中一名住在新北市的75歲退休婦人被騙逾300萬。
警方查出,莫男負責統籌金流與車手發薪,並指示人頭公司對外營運,每月往返中國協調直播間運作。為增強詐團合法性與被害人信任感,莫男找來執業超過20年的何紫瀅律師擔任公司法律顧問,協助掛名合約、替集團成員辯護,並在車手遭逮時出面陪偵,傳遞莫男指示。
據了解,何紫瀅坦承是友人介紹認識莫男,並曾協助其他類似案件辯護,因認為為單純買賣糾紛、最終不會起訴而加入。不料警方偵辦過程中發現,何女不僅擔任辯護人,還多次利用陪偵機會洩漏偵查進度、傳話給主嫌。
檢警專案小組陸續查獲車手15人,並於本月15日同步執行拘提與搜索,逮捕莫姓男子、何紫瀅等6人到案,查扣翡翠買賣合約、手機、人民幣與新台幣現金等證物。其中莫男與何紫瀅遭聲押禁見,法院認為二人有勾串、滅證之虞,且何女身為律師卻助長詐團犯罪,社會危害重大,裁定羈押。
此外,其他共犯如人頭公司陳姓負責人、王姓幹部則分別以2萬及5萬元交保,15名車手依情節輕重獲1至10萬元不等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