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校教評會指出,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
校教評會也提到,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
校教評會指出,周師在接受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
校教評會強調,經審酌此案情節,會議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經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對此,教育部回應,台師大教評會結果目前尚未函報,將待學校函報周師解聘案後,依相關等規定,儘速審議辦理。教育部接著說,教師如經核定解聘,因已非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