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苗栗的吳姓男子(23歲)今年3月8日凌晨在KTV唱歌、喝酒後,駕駛價值逾三百萬元「阿法」的豪華商旅車,前往西屯區經貿路一家精品旅館,案發時,他沿黎明路高速行駛,行經凱旋路口,無視紅燈,撞上綠燈直行、跑外送打工的22歲陳姓醫學生,強大撞擊力道使得陳生當場噴飛,其機車嚴重變形,現場留下一大片血跡與肇事車輛前車牌,警方漏夜追緝。
陳姓醫大生遭強力撞擊,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顱骨骨折、頸椎骨折、腹腔內出血傷勢嚴重,送醫後不治。而吳男肇事後逃逸,趕在警方逮捕到他之前主動投案,其酒測值高達0.37毫克,檢方聲押獲准,並於今年5月依公共危險致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死逃逸罪起訴。
檢警查出,吳男曾有3次無照駕車紀錄,並有2次聚眾毆打仇家、1次傷害罪前科,去年9月被法院裁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但仍可易科罰金,他免於入獄,卻導致陳姓無辜醫學生被撞死。
全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合議庭認定吳羈押理由仍在,裁定續押,近日羈押將屆滿;本月25日羈押庭借提吳男訊問後,審酌被告事發當時有肇事逃逸事實,認定吳男有逃亡的動機與風險,非予羈押,明顯難以進行審判,裁定吳男自8月6日起延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