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山鄉代表會主席洪啟能涉貪遭檢方起訴!屏東地檢署查出,洪啟能在鄉長任內收受20萬元賄賂,違法錄取未繳體檢報告的清潔隊員;卸任轉任鄉代會主席後,更將公務車當私人座駕,載女性友人出遊、就醫並詐領油費8803元。檢方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洪啟能,屏東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洪啟能2021年1月擔任鄉長期間,與清潔隊潘姓隊長共謀,讓未符甄選資格的劉姓男子補交文件並錄取,事後透過劉男親屬收受20萬元現金。此外,洪啟能2023年擔任鄉代會主席後,又長期駕駛公務車載女性友人到外地旅遊、住宿,甚至開公務車就醫等,並以私人行程申報公家油費,公私不分。屏檢痛批洪啟能身為公務員本應廉潔自持,卻收賄賣官、公務車私用、偽造文書詐財,今天偵結依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登載不實、背信等罪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