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初晚間,林女前往新莊中正路的全聯輔大店,竊取2盒總價778元的金莎巧克力,不過就在她準備離去時,被在場的許姓店員發現,報警逮人,警方到場查扣她竊取商品,當場人贓俱獲,將她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另外根據店家監視器發現,林女從9月開始,已4次在該店家竊取相同品相及數量的商品,被警方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不過林女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冒用另名劉姓女子身分,警方在查對身分時,比對劉女照片,因為恰巧與林女長相神似,因此警方一時並未察覺,讓林女成功瞞天過海,直到檢察官傳喚劉女應訊時,才發現劉女身分遭到冒用,才又循線將林女逮捕歸案。
根據林、劉2人證詞,雙方完全互不相識,林女冒用身分時只是隨機謊報,沒想到林女與劉女照片意外相像,導致警方一時不察,以劉女資料登錄筆錄等署押文書資料,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檢察官偵結後予以起訴,但因林女患有憂鬱症及恐慌症,因此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