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年約50歲的周男在110年1月、3月與6月,3度駕駛大貨車無照上國道,連續在國道上被逮個正著,監理機關祭出3張各8萬元罰單,總計24萬元。案件移送執行後,起初僅從其薪資中扣得1萬2千多元,之後因查無財產,遭法院結案。
然而今年情況出現轉機,花蓮分署掌握到周男有了新的投保薪資紀錄,迅速展開扣薪程序。周男向執行人員坦言,自己靠開車維生,經濟壓力沉重又要養家,實在無力一次繳清罰金,但誠意十足希望能處理完罰鍰、重新考取大貨車駕照,繼續當家裡的經濟支柱。
分署衡量其生活狀況及繳納意願,在獲得監理機關同意下,讓他先繳8萬元、餘款分期處理,暫時解除燃眉之急,也替未來合法上路鋪下通道。
據交通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5萬件交通事故與「無照駕駛」有關,占整體事故數的八分之一,更比酒駕造成的死傷高出六倍,問題之嚴重令人憂心。無照駕駛不僅是違法,更因缺乏基本駕駛訓練,常釀成難以挽回的遺憾。
花蓮分署強調,未來將持續針對無照駕駛的交通裁罰案件強化執行,不讓違規者有機可乘,同時呼籲民眾切勿「無照硬上」,一旦被查獲,不只荷包失血,更可能害人害己,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