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起源於一批明清時期的佛像買賣糾紛。2021年間,蘇姓古董商販售數尊古佛像給陳姓古董商與金主賴建呈,總金額超過4,000萬元,並簽訂票據與貸款協議。不料買方事後質疑佛像為贗品,拒絕兌現票據。蘇姓被害人要求履約,但黑幫介入喬事,全案從民事糾紛演變成暴力追債。
檢調指出,竹聯幫旭仁會創始會長「瘋狗偉」陳泉偉,因涉及多起暴力討債遭羈押禁見後,由陳躍中接掌幫內事務。2023年間陳躍中得知這起佛像交易糾紛,立刻將此視為幫派經濟操作機會。
陳躍中先指示柯禹銘、賴建呈等人,冒用法律調解之名強攔、恐嚇蘇姓被害人,過程中還出動多名幫眾尾隨、跟監,甚至違法安裝GPS追蹤器於李姓被害人車輛,掌控其行蹤。據悉,警方著手調查後,陳躍中仍不斷透過人脈向蘇姓被害人施壓,甚至派人遞送空白和解書與撤回狀,強迫簽字。
陳躍中不只靠小弟施壓,更出資成立一間律師事務所,對外宣稱「合法解決民間糾紛」,實際上卻成為黑幫討債的法律武器。被害人被帶往律師事務所談判,在密閉空間內遭放話威脅,陳躍中曾說出「講話太大聲就丟手榴彈、汽油彈、開槍」、「逼我露出獠牙」,柯禹銘更威脅「我就在你老婆小孩面前打斷你腿」,完全無視法律底線。
除了對外施壓,陳躍中也涉指示幫內成員處理內部「債務」。例如王姓幫眾因打官司積欠律師費,拿不出10多萬元費用,就被帶回堂口遭幫眾抽打屁股羞辱。檢方還查出他們疑似製造假車禍,向他人勒索巨額賠償金,或假借協助討債之名,實則騷擾被害人並索討金錢,甚至讓律師直接介入民事訴訟過程,將合法訴訟變為幫派威脅工具。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指揮警方兵分多路搜索旭仁會據點與相關律師事務所,約談陳躍中及多名幫眾,並於訊後認定陳男有串證與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餘成員分別以3萬至8萬元交保。檢方強調,陳躍中等人結合法律與暴力、幫派與商業之手段,不但對個人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更對司法制度與社會秩序構成深層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