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規禁止「汽車整車」從中國大陸進口;若導入中國零組件來台組裝成車,則須符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的「中國大陸車款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認定作業要點」規定,方可銷售並領牌上路。
至於代理商太古擬自泰國進口比亞迪旗下騰勢品牌電動車整車來台銷售,按照現行規定,騰勢屬於國內新引進之車輛品牌,可依《公路法》相關規定向交通部申請取得進口商資格,並依《貿易法》相關規定進口樣車,再向各主管機關申請車輛安全(交通部)、污染與噪音(環境部)、能耗(經濟部能源署)等相關審驗作業;全數審查通過後,即可銷售並領牌上路。不過,經濟部表示,未來仍須適用檢討後的管制措施。
也就是說,有關中國品牌車自第三地來台的部分,政府將研議依相關法規,就技術引進、貨品進出口、車輛審驗、車輛銷售等面向,提出可行的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