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為在臉書發文說,曾經面試一位履歷寫得相當精彩、待遇要求也不低的下屬,雖然薪資頗高,但談吐不錯,所以當下決定給他試用機會,當然有3個月試用期。
結果上班第1天,他就說他有獨居的爸爸要照顧,早上10點前到不了,要求晚點進、早點離開。狄志為覺得太誇張了,就說公司是彈性上下班,但晚進就必須晚走以確保工時,否則對同事不公平。他竟然提出:「那我爸可以帶來上班嗎?」這發言讓狄志為整個傻眼,只能說創意十分驚人。
儘管如此狄志為還是讓他先來上班試試看。但他第1天上班到中午才看到人,下午4點多就消失,Line傳訊、電話都不回,晚點才說爸爸有狀況。
狄志為相信人性本善,再給他一次機會,沒想到他連續5天都遲到早退,第5天被認定不適任,要求他離職。沒想到他居然向勞工局申訴,結果一查才發現他同時在另一家公司投保,根本是兩邊領薪!早上先去那邊打卡、中午才進來晃晃,完全是職業級的騙子,最後被聰明反被聰明誤,去勞工局申訴,反而讓自己做的壞事曝光, 一度狄志為當時的公司是打算要提告,但最後不支薪,他得給付勞五=5天勞健保達成合解,放他一馬。
狄志為說,「從蔡阿嘎蘿拉事件,到我自己面對的荒謬員工案例,都提醒我們:在職場上,人不可貌相、履歷不可全信,制度與過程的嚴謹才是關鍵。願這些奇葩經歷也成為你的提醒;面試也好、合作也罷,不要讓太多彈性變成漏洞,也不要讓信任建立於空洞的口頭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