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1330萬!高市前議長曾麗燕二審維持原判12年
高市前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二審仍重判12年。翻攝自高雄市議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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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1330萬!高市前議長曾麗燕二審維持原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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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1:47:00

記者:

馮茵

國民黨籍高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曾麗燕,被指控詐領助理費,金額高達1330多萬元,一審重判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1日)宣判,曾麗燕維持判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曾麗燕涉嫌從2010年擔任高雄市議員起,指示助理曹雪禎及胞妹曾麗鴻,利用「虛報人頭」、「低薪高報」的方式,向高雄市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詐領新台幣1330萬元。
檢調獲報後,2021年3月發動搜索,約談曾麗燕等人到案說明,當時曾麗燕堅稱清白,強調絕無中飽私囊,但訊後仍以200萬元重金交保。
檢方偵查發現,曾麗燕將超出的助理費,拿來繳信用卡費、國民黨黨費等私人用途,偵結後將曾麗燕和胞妹曾麗鴻、涉案助理等1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一審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3罪,判處曾麗燕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曾麗鴻徒刑3年6月;曹雪禎則處不得易科刑2年2月,得易科刑處3月。3人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院今日上午宣判,曾麗燕維持判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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