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指出,柯、應雖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為由,請求撤銷原裁定。然依卷內事證及本院向原審法院、看守所函調之相關資料,認其等主張均不足採,因此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柯文哲日前才在法庭上演一齣暴怒大戲,除了對公訴檢察官飆粗口外,還摔水壺、書狀,他當庭訴苦,稱已經被關押12個月之久,身心已逼近極限,更3度問天「這是什麼世界」。
北院明日將開庭續審,傳喚民眾黨籍的現任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及前柯文哲台北市長室主任謝明珠出庭,釐清2人過去經手的政治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