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凌晨3點多,民眾向警方報案,有2名男子攜帶衝鋒槍在新店安民街巷弄內喧嘩,警方到場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準備離去,因此立即上前攔查,並發現副駕駛座上有1把衝鋒槍,陳男立即向警方解釋:「假的啦!」便主動將槍枝交付警方。
警方詢問2人何故深夜到該處喧嘩,陳男供稱,因前女友不接電話,所以想到對方住處理論,但因為在樓下喊了幾聲之後,才發現找錯地方,所以準備離去,結果就被警方攔了下來。
經鑑定後,陳男攜帶的衝鋒槍為瓦斯BB槍且無法擊發,未具殺傷力,現場也沒有造成人員受傷或財損,不過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2人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