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去年1月8日,加拿大男子在捷運中山站巧遇小陳,3天後就登門展示「錢滾錢」把戲。他先把千元鈔夾在白紙之間,撒上白粉泡水,再淋藥水,用鋁箔紙包裹壓在電鍋底部,靜置後再放進水桶「沖洗」,最後竟變出三張千元新鈔,讓人乍看之下以為是真的能「小錢翻倍」。
小陳心動之下,於1月16日晚間交付現金110萬元,未料對方便將現金塞進行李箱、轉身帶走,事後小陳驚覺受騙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士林地院審理時,加拿大籍男子坦承詐得款項,並已將110萬元返還。合議庭認定,一旦現金進入其行李箱,就已在被告實力支配範圍,構成詐欺既遂。考量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及經濟狀況,最終量處有期徒刑6月,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罰金抵刑,並沒收作案手機。
法院強調,由於他是加拿大籍外國人,依規定刑滿或赦免後,將強制驅逐出境,禁止再入境。
消息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直呼誇張:「這都有人會信太誇張了」、「以前讀的書都白讀了」、「果然世上最難防的是人心貪念」,也有人感嘆:「遇到這種投資術還敢掏錢,只能說是貪念遮住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