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彭于晏御用國際導演爆性侵!台中地院判3年8月
導演謝宇恩涉性侵遭判刑3年8月。取自IG

|即時

蔡依林、彭于晏御用國際導演爆性侵!台中地院判3年8月

mirror-daily-logo

2025/08/21 20:18:00

記者:

李依璇

曾替蔡依林執導〈戀我癖〉MV、並替彭于晏拍攝廣告的國際名導謝宇恩,因遭女性友人指控趁對方熟睡時性侵,被檢方提起公訴。台中地院今(21日)上午10點宣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尚可上訴。
謝宇恩2013年自英國皇家藝術學院畢業後投入影像創作,作品涵蓋時尚、廣告與音樂,曾替彭于晏代言品牌LEE拍攝形象片,並受香港潮流雜誌譽為「國際級導演」。然而,光鮮亮麗的經歷卻因這起刑案蒙上陰影。
檢方調查,謝與女方原本交情不錯,對方詢問是否能交往,謝以「開放性關係」為由拒絕。未料謝後續卻多次對女方提出性要求,甚至趁對方入睡時壓制性侵,被害人隨即報案提告。謝宇恩在庭上否認犯行,仍遭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全案仍上訴。
此案經台中地檢署起訴後,台中地院今年6月認定謝宇恩有逃亡疑慮,裁定限制出境、出海至明年2月23日。謝不服抗告,主張自己是台灣籍、生活重心在國內,赴中國僅因工作需求,在當地都是住旅館,沒有房產或家庭,且案件一年半來皆準時返台應訊,認為法院認定有逃亡之虞,已侵害其工作與人身自由。
不過台中高分院審酌後指出,謝宇恩自承長年在上海從事影像創作,具備海外生活與經濟條件,所涉罪名最輕法定刑3年以上,確有逃亡可能,限制出境措施相較羈押已屬輕微,並可視情申請暫時解除,最終裁定駁回抗告,維持原限制出境處分。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