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院黨團日前提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會今天上午將此案交付司法法委員會審查。
民眾黨團提案中提到,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5號解釋理由書已指出,羈押是干預身體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僅能以羈押做為保全程序的最後手段。但實務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已遭嚴重濫用,法院更屢以例稿及空泛模糊理由裁定羈押被告。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草案中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
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20日在記者會上批評,民眾黨為了救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提案修正《刑訴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根本是在毀壞司法羈押制度,民進黨團堅決反對。
法務部也在昨天舉行記者會,嚴正表達反對意見,並統計4年來涉詐欺案遭羈押禁見的被告,有近9成被法官認定具串滅證之虞,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理由,形同放任被告脅迫、利誘證人或共犯,規避法律制裁,將使證人無法受到完善保護,將嚴重影響打擊犯罪及向上溯源。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批評,剴剴案已證明「防止串證」是羈押重要事由,黃國昌提修法是在縱放惡魔保母、滋養犯罪集團。她質疑,民眾黨為了柯文哲,不惜犧牲無數的公平正義,讓犯罪者逍遙法外。「可以說,民眾黨與黃國昌完全不演了,急著當犯罪集團的打手,還有沒有基本的羞恥?丟不丟臉?慚不慚愧?」
提案修法的黃國昌則強調,總統賴清德擔任立委時也曾提出要刪除有「勾串之虞」的《刑訴法》修正案,民眾黨團提出修法,「從來就不是為了柯文哲」,而是要避免民進黨政府繼續踐踏人權、押人取供、政治辦案,侵害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