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今說,過去賴清德主張,羈押應該是最後的手段,不應該採取押人取供這種侵害人權的方式。請問賴清德還記得嗎?且過去民進黨提出要刪除「有勾串之虞」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提出條文的正是賴清德,連署人則包括蕭美琴、邱義仁、林佳龍、鄭麗君、潘孟安等人。
黃國昌表示,可以回去問問民進黨,過去提倡司法人權的時候,所提出的修正草案,為什麼這些人都共同提案,要刪除「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就是因為早就發現,讓這樣的羈押事由存在,只會進一步造成濫權羈押、押人取供,也就是過去賴清德曾經批評過的事情。
「賴清德對自己過去所提出的修法忘記了嗎?」黃國昌也強調,對於民眾黨來說,提這個修法從來就不是為了柯文哲,柯已經被押了一年,這個條文根本用不到柯文哲身上。
黃國昌說明,這個條文是要避免民進黨政府繼續用這種踐踏人權的方式,用過去民進黨自己所唾棄的方式,押人取供、政治辦案,達到民進黨自己的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