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彰化縣秀水鄉代會主席蔣憲忠與友人到1家有女侍的小吃部飲酒,席間與周、潘、徐等3名鄉民發生口角,他竟打電話找來陳姓男子等4人助陣,將對方圍在包廂內狂毆。
目擊者指出,蔣憲忠手持水果刀、菜刀恐嚇對方,還返回住處拿空包彈手槍,開槍示威並下令:「看到人就打!」
陳姓共犯等4人分持鐵棍、棍棒狠砸周男等人,5至10分鐘後,3人被毆打,鮮血直流;傷勢最嚴重的周男,左眼球當場被打裂、水晶體掉出、視網膜剝離,送醫後仍完全失明。
案經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蔣狡辯稱「開槍只是想控制場面」,但法官認定他不思理性解決糾紛,行為橫蠻,對治安影響惡劣,依傷害致重傷罪判刑5年。
蔣不服上訴2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酌蔣憲忠等5名被告均已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30萬,因此撤銷原判,改判蔣4年6月徒刑,其餘4名共犯各判3年11月至4年不等,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