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東任職南投分局名間分駐所副所長時,與養生館女經營者袁姓女子關係曖昧,他涉嫌以「小花朵」之暱稱,多次透過LINE,向袁女通報警方臨檢訊息。原本南投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將劉員判刑5年4月,台中高分院今(7日)改判為5年2月,仍可上訴。

檢警查出,時任派出所副所長的劉東貴,與袁女關係曖昧,袁女提供其手機和平板聯絡用,劉透過LINE帳號「小花朵」於2022年4月至9月期間,通報臨檢勤務共11次。2022年9月警方因另案搜索該養生館,意外在袁女手機發現相關對話紀錄,進而揭露劉洩密行為。
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劉與袁女在通訊中互稱「親愛的」,甚至提醒對方「最近要小心,包括保險套的套子」…等語;另有證據顯示,劉曾代袁女查詢債務人是否入監紀錄;對此,劉員辯稱臨檢勤務並非其編排,且通報內容為酒駕臨檢,無包庇性交易之意,亦未收受賄賂,所用設備則為袁女所借。
案經南投地院審理,合議庭法官認定,劉東貴行為嚴重破壞公務紀律,依圖利罪判刑5年4月,並褫奪公權3年,另以非法利用個資罪,判處6月徒刑。劉男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日判決出爐,法官針對圖利罪部分改判為5年2月,其餘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