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指出:「經司法詳實調查,業經不起訴處分,還其清白,特此感謝。」然而見報導不斷刊出波及已逝摯友謝女士,邱瓈寬進一步透過律師說明:「謝女士生前與林姓男子未婚同居並生下一子。兩人長期因財產糾紛對簿公堂,林男亦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甚至未曾探視子女,父子關係形同陌路。謝女士以贏弱之身獨自撫養子女,期間邱女士情同家人,共同照護與陪伴。」
「2020 年謝女士病逝於醫院,邱女士依其託孤與長期照顧,處理後事並維繫子女原有生活。然林男竟於喪禮逕行帶走子女,迫使其脫離熟悉環境,並排除邱女士所有關懷與探視。由於子女繼承鉅額遺產,林男過往既不扶養,復與謝女士涉有財務糾紛,其管理子女遺產之正當性引發嚴重疑慮,司法亦查出款項之流失。」
「邱女士為遠成謝女士生前所託及維護子女權益,積極向司法求助,並向社會局陳情,盼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2條為子女設立信託,確保遺產被獨立保護,卻未獲社會局回應。反之,林男更以多起訴訟阻撓邱女士善意作為,遂有媒體所載之誣控事件,幸司法已予澄清。」
聲明中並提到,「單親家庭之未成年子女如因共同生活之一方父母過世,因而繼承遺產者,除承受喪親之痛,更易遭環境突變與資產侵害。爰此呼籲立法與行政機關本於《兒童權利公約》,正視制度缺口,積極建構保障機制,以守護兒少最佳利益。」
2015年邱瓈寬與謝女在一場慈善拍賣會上相遇,結成好閨蜜,謝女父親雖是大立光公司創辦時期的元老之,家境優渥,她卻患有罕見疾病,北上就醫都是由邱瓈寬安排交通、住宿事宜。2017年謝女為了兒子學籍問題,母子搬到北市大安區和邱瓈寬同住。
然而,2020年謝女病重,將未成年兒子託付給邱瓈寬照顧,謝女過世後,邱瓈寬將孩子收做乾兒子,視如己出。未料孩子長到9歲時,生父林男突然出現,以南部家祭為由,將孩子帶走,且未依約定將孩子送回來,從此還禁止邱瓈寬再與孩子見面,對她寄發存證信函通知終止委託監護。
林男提出刑事訴訟,指控邱瓈寬侵占孩子的護照、玩具,去年北檢認邱瓈寬無侵占之意,予以不起訴。但邱瓈寬再遭指控,說她趁謝女臥病在床,侵占其8151萬餘元存款,還盜賣名下大立光等股票,價值約30.6億元,以此提告詐欺、侵占及竊盜等罪。
北檢勘驗謝女生前簽下的委託授權書、醫材費用、購物墊款等明細,加上榮總醫師證述,謝女住院時,多數的醫療書類都是由邱瓈寬與謝女共同簽署,還親眼看過謝女在意識清醒、有表達能力的情況下按捺指印、邱瓈寬署名,因此檢方認邱瓈寬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