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女子遭夫殘忍殺害!全身驚見136處傷口
根據判決書,陳女與楊姓丈夫自大學相戀,並在2021年結婚,然而陳女婚後才發現楊男是個控制慾極強的男子,2人結為夫妻後多次發生爭執,不堪其擾的陳女最後在去年3月1日提出離婚並分居,也因此和不同意離婚的楊男發生爭執。陳女去年3月8日下午還在公司門口被丈夫強行拉上車,從佛山帶往東莞,一路上也因為離婚一事起口角,接著演變成肢體衝突。
不料,楊男竟掏出一塊持磚頭,並朝陳女頭部猛敲,痛得陳女逃下車並試圖向路人求助,然而楊男非但沒有停手,還開車連續撞擊陳女3次,最後在廢品收購站持水果刀朝陳女頸部、胸腹與四肢多次捅刺,導致陳女傷重身亡。屍檢報告指出,陳女身上共有136處傷口,其中刀傷多達86處,並集中在胸腹與頸部等致命部位。
此案今(2025)年2月在東莞中院開庭審理,陳女的妹妹陳婷(化名)表示,姐姐長期遭受楊男的「精神控制」,生活在恐懼之中,並透露姐姐甚至曾轉發過「丈夫殺妻」的新聞給楊男,並告訴對方「我不想上新聞」,沒想到終究仍成為刀下亡魂。
一審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家屬傻眼:應立即執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犯行殘忍,而且犯案前還曾上網搜尋如何殺人,搜尋歷史中出現「丈夫殺害妻子後果」、「精神失常犯法是否需負責」等關鍵詞,事前也買了4把刀具,顯見早有預謀。
不過,法院認為此案源於家庭婚姻矛盾,考量楊男犯案時患有抑鬱症,且犯後認罪態度良好,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另罰賠償金20萬元人民幣(約85萬元新台幣),並向陳女父母賠償7萬餘元(約30萬元新台幣)。
對於該判決,陳女家屬相當不滿,認為楊男犯案前還曾搜尋如何殺人、法律責任等犯罪資訊,甚至在案發中表現出清晰的反應能力,堅稱楊男不存在精神失常。
檢方指出,法院已認定楊男預謀殺人,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並依故意殺人罪判刑,且法醫鑑定程序合法合規,認定楊男犯案時辨識與控制能力削弱,但未完全喪失,屬於限定刑事責任能力。根據中國《刑法》,死刑緩期執行也是死刑的一種,已是最高法定刑,符合「慎用死刑立即執行」的政策,量刑並無不當。
檢方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適當,因此依法不予抗訴。據了解,陳女家屬及律師已透過相關法律途徑提出申訴,希望改判楊男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