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發文詢問,若原定上班為早8到晚5,將中間1小時的午休時間縮端為半小時,不過也將下班時間提前至下午4點半,「你會同意嗎?」
大部分網友持正面看法,紛紛表示「完全同意,不想浪費時間在公司午休」、「真的可以…等於壓縮了待命時間還提早下班」、「我們公司就是這樣」、「聽起來不錯,如果工作不需要加班的話」、「成年人了,沒必要睡那個午覺」、「超願意,很不愛午休1.5小時,浪費時間在公司」,甚至有人直接提議「取消午休早一小時下班」。
不過也有人不同意,表示「長期下來會累積很多無形的精神壓力」、「我還是會想休息1小時, 因為偶爾沒有準時休息的」、「中午吃飯太趕,會容易有胃相關疾病」、「不能接受,午休只有半小時根本不夠用」。也有一名媽媽表示,「午休是職業婦女唯一的屬於自己的休息時間」,真的需要好好吃個飯、睡個午覺。
有人則建議,公司可以改成「彈性打卡制度」,員工在午休時間自行決定要休息多久,上滿時數後始得下班,不僅能讓員工更自由,也可以分散一次湧出購買午餐的人潮。
也有網友指出,《勞基法》規定上滿4小時必須休息0.5小時,的確可以提早下班,不過關鍵在於「雇主與勞工都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