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師性侵學妹 桃園婦幼警竟嗆被害人「妳沒劇烈反抗?妳幫他X交?」
被害人遭性侵向桃市婦幼隊報案,竟遭員警冷嘲熱諷。取自Google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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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師性侵學妹 桃園婦幼警竟嗆被害人「妳沒劇烈反抗?妳幫他X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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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6:13:00

記者:

李依璇

士林地院近期審理高雄某國中許姓數學老師性侵學妹案,一審判刑5年。判決書揭露,化名「小文」的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屢遭二度傷害,案發後她曾赴桃園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案,卻被員警以「妳沒劇烈反抗?」、「妳幫他X交?」等語羞辱並以「半推半就」拒絕受理;士林地檢檢察官偵訊時亦以「不符合人體工學」質疑其供述。法院認定,上述言詞均屬刻板印象與檢討被害人,不足動搖被害人一貫指述與相關證據。
許姓老師被控2014年在台北捷運劍潭站附近租屋處,違反學妹「小文」(化名)意願發生性行為,士林地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5年, 法院認定,小文當晚被許以「太晚無車」為由拖延返家,先在沙發休息後被叫上床,入睡驚醒時遭觸摸胸部、陰部,當場多次明確說「不要」、「危險期不行」,並以雙手交叉阻擋,許仍稱「一下下就好」強行插入,並在過程中要求口交得逞。
案發後小文曾傳訊給男友表示「我很怕」「很髒」「像惡夢」「很想死」,其男友也證稱她出現反覆洗澡刷牙、情緒崩潰、做惡夢與自殘;小文翌日即赴醫院驗傷,醫療紀錄顯示,小文於2017年4月起至2023年10月間在悅情身心科精神科求診,診斷有「持續性憂鬱症」,並因大學期間遭逢性侵而自費心理治療約40次,門診總次數高達220次。
判決書並揭露,小文與4名姊弟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時,承辦員警先以「妳確定妳要告性侵嗎?如果妳告不成的話就會被告誣告」施壓,接著連番質疑:「妳跟男人過夜同宿一床?妳沒有劇烈反抗?妳的姿勢在上面?妳幫他口交?」並要求她提供加害人身分證字號與案發地址。小文回答自己不知對方身分證字號、也不清楚租屋處確切位置,員警仍追問「到底是半推半就還是不要」,小文當場重申「我說我不要、我確定我不要」,然而員警最後卻對其家屬表示「是半推半就、不告了」,並請家屬離開。
小文在庭上指稱,正因警方此番說法,家人一度誤解她的遭遇,判決並指出小文確有報警但未成立之情,法院認為,辯護人若據此質疑被害人第一時間並未受侵害,屬率斷且忽略被害人已以言詞與肢體明確拒絕之事實。另就偵查過程中檢察官曾以「為何不要求對方睡沙發」、「性行為過程違反人體工學」等語質疑,法院也認定屬刻板印象與檢討被害者的論述,上述質疑不足以否定被害,亦不得作為免責之據,綜合考量證人指述、通訊與相關醫療紀錄等,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許男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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