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下死胎竟棄置醫院冰櫃 香港女大生遺棄屍體因這點獲輕判
來台讀書的香港黃姓女大生產下死胎竟放置醫院冰櫃3年不聞問,被起訴遺棄屍體。示意圖/PIXABAY

|即時

產下死胎竟棄置醫院冰櫃 香港女大生遺棄屍體因這點獲輕判

2025/05/09 14:30:00

記者:

王吟芳

一名來台讀書的香港黃姓女大生2022年11月間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下死胎,她委託禮儀公司將嬰兒遺體暫存醫院往生室冰櫃,竟未依約領回一放3年,被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黃女辯稱窮到沒錢吃飯,才未處理安葬事宜,法官考量她認罪且與禮儀公司達成和解,援引《刑法》59條情堪憫恕條款為黃女減刑,輕判她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
檢方調查,25歲的黃女於2022年11月5日深夜在中國附醫產下死胎,該死胎已具人類五官與四肢形體,頭圍17公分、身長28公分、體重345公克。黃女當晚與醫院特約禮儀公司約定,將死胎暫存於醫院安息室冰櫃,依約她需在同年12月10日辦理領回及結清相關費用。
不料到了約定日期,黃女不僅未現身,亦未主動聯繫禮儀公司或醫院,對於死胎完全不聞不問。禮儀公司多次聯絡無果後報警移送檢方偵辦。
黃女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不知懷孕,因自身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殮葬費用,才未能履約領回屍體。黃女律師則主張,產下的胎兒未滿24週,應不算「屍體」,而是「醫療廢棄物」,認為黃女行為並不構成犯罪。
但檢方不採信其說詞,以黃女生產時胎兒已超過21週,且體型大小具明顯人形,應屬受保護之遺體。黃女單以貧困為由未處理後事,亦未尋求協助,構成故意遺棄,將她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女自白認罪,法官認為她遠從香港來台就讀,案發時因剛產後精神、身體狀態均虛弱,又在異鄉面對子女突如其來死亡,囿於資力及環境等因素未能尋求協助辦理後事,一時失慮,且犯後深具悔意,因此予以減刑輕判。可再上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