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戰下週一!北院定15日上午開庭 再傳柯文哲、應曉薇激辯是否羈押回籠
柯文哲恐回看守所續押。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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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戰下週一!北院定15日上午開庭 再傳柯文哲、應曉薇激辯是否羈押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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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56:00

記者:

馮茵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遭羈押近一年後,日前獲准以7千萬元交保,但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傍晚收到高院裁定後,合議庭預計下週一(15日)上午10點開庭,並要求柯文哲與應曉薇2人,當天上午9點先至北院法警室報到留置,等候開庭。2人這個週末假期還可暫保自由之身。
依規定,柯、應的交保裁定被高院撤銷後,2人應回復被羈押的狀態,北院因此要求2人要提前到北院法警室報到並留置在拘留室等候開庭。
高院合議庭質疑,關於柯文哲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為何僅限於貪汙罪部分,而沒有其他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部分?
且北院今年7月21日,以有勾串、滅證之虞為由裁定延押,怎麼過了一個月,在還有很多證人尚待詰問的情形下,又認定柯文哲、應曉薇2人滅證、串證可能性降低,高院直批,可謂前後矛盾且理由欠備不當。
再者,合議庭指出,原審裁定停押,命柯、應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雖然檢方起訴的被告只有11人,但已經傳喚或待傳喚的證人繁多,然而原裁定內容只有寫「同案被告」、「證人」,範圍不夠明確,需要再加以界定。
因此,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不是沒有理由,原裁定有不完整之處,因此發回原審法院。北院收到卷證後,將於下周一(15日)召開羈押庭,屆時柯文哲、應曉薇2人均需於上午9點先至北院法警室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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