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下週一重開羈押庭是吉是凶?法界:北院一舉動洩端倪
柯文哲15日將重開羈押庭。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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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下週一重開羈押庭是吉是凶?法界:北院一舉動洩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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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11:42:00

記者:

王吟芳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控貪汙收賄等罪,准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經北檢抗告後高院昨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裁,柯是否再羈押存有風險。但有法界人士認為,北院承審柯案的合議庭一開始受理本案就曾下過柯文哲交保的裁定,只是後來被高院撤銷;再從北院昨天未立即召開羈押庭,而是拖到下週一再開的態勢來看,合議庭似乎並不擔心柯文哲利用週末兩天時間再去勾串證人,不就是代表合議庭認定柯已無羈押必要?
高院昨天的裁定理由之一是認為北院合議庭針對柯文哲滅證、串證的可能性,只考慮到柯文哲涉嫌貪污罪部分,忽略了他另涉公益侵占及背信罪,認為北院應該就柯文哲被起訴的「所有罪名」做全面的審視。
律師林岡輝指出,依照《刑事訴訟法》羈押被告的法定要件,只要是犯罪嫌疑重大,再加上有串證、逃亡或犯重罪且有串逃之虞這三項條件之一,就可羈押,重罪輕罪與否則不在考量之列。例如之前大罷免期間,有國民黨工被查獲偽造名冊,就是用偽造文書輕罪、且有串證之虞而被裁定羈押。
林岡輝表示,目前司法實務上,以串證之虞在偵查中被羈押的被告,起訴之後大部分都會交保,因為大部分法官傾向認為,檢察官都可以起訴了,代表相關證據都已蒐集完畢,僅少部分案件,比如被告對證人影響力很大的,像組織犯罪條例,怕老大會影響小弟之類的,就會把主謀先羈押起來,避免證人受到影響,其他大部分案件多不會再以此理由來羈押被告。
不過就柯文哲案來說,畢竟柯文哲曾是民眾黨主席,政治上有一定影響力,高院應是認為,基於柯對其他證人或被告仍有影響力的理由,應該等相關證據調查完畢之後,再考慮是否停止羈押,另外再提醒一審除了貪污罪部分,其他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也要注意有無串證滅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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