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曾柏涵指揮偵辦,檢警根據情資布控,當場發現陳員協助旅客規避檢查。陳員訊後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法院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且涉案時間長,另有滅證、勾串及逃亡疑慮,裁定自即日起羈押禁見。楊姓女旅客亦因涉案情節重大且頻繁出入境,同樣裁定羈押;同行的巫姓女子則獲裁准以保金候傳。
航警局強調,案發後立即召開專案考績會,決議將陳員「記兩大過並免職」,斷然淘汰,以展現嚴懲違紀的態度。航警局並表示,已針對崗哨執勤及管制作為全面盤點清查,秉持「警紀警辦、自檢自清」原則,嚴肅處理相關違法行為,以維護警察風紀與社會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