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尉欠債找「錢像米」 竟賤賣400同袍家屬電話判6月
已退伍的潘姓前陸軍中尉排長被台南地方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6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但得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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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尉欠債找「錢像米」 竟賤賣400同袍家屬電話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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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4:26:00

記者:

林慶祥

退伍軍官竟為還債出賣同袍!台南潘姓前陸軍中尉排長因財務壓力,去年透過LINE結識暱稱「錢像米」的不明人士,對方聲稱可協助債務整合,還承諾只要交出軍中名冊,就能降低手續費。潘男竟利用代理後勤官身分,私下調出五四工兵群「緊急召回名冊」,把約400名軍人及家屬個資拍照傳送;此事東窗事發,台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6月。
判決指出,潘男明知「緊急召回名冊」屬於軍中祕密文書,用於戰時或臨時狀況下聯繫官兵,仍於去年3月21日擅自存取電子檔,名冊上詳細列有姓名、單位、職級、地址、住家電話、手機號碼及親屬資料。他先將名冊列印成紙本,再翻拍5張照片,於3月27日深夜傳給「錢像米」,換取減免手續費。
案情曝光後,台南憲兵隊立即展開調查並移送檢方,潘男到案後坦承一時貪圖方便而洩密。檢方依《刑法》公務員洩漏祕密罪與《個資法》起訴,法院最終從一重論處,以違反《個資法》論罪,認定其行為嚴重侵害軍人及家屬的隱私權與資訊自主權,更觸及國防安全,應受嚴厲譴責。
台南地院審理後痛斥潘男,身為軍官卻為錢出賣同袍與國防機密,所為實不可恥。雖然他犯後認罪,但未與受害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法院判刑6月,依法不得易科罰金,不過仍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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