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女透過臉書「帝國幣商」粉絲專頁,看到詐團PO文,標榜虛擬貨幣投資,「流程簡單快速、交易安全」等字眼,於是加入「幣商群組」,被唆使與在彰化伸港鄉面交40萬投資款;到了約定時間,19歲的李姓車手出面,拿到現金後,假裝操作交易,瞬間買了1萬2307顆泰達幣,隨即轉入自己冷錢包(離線存儲私鑰,類似隨身碟的物品)。
幸好,C女的友人在她興沖沖投資虛擬貨幣時,察覺有異,暗中向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報案,員警早早埋伏,見時機成熟,立刻衝上去,將李男壓制逮捕,查扣40萬元現金,並當場查扣車手的冷錢包,保住C女辛苦儲蓄的血汗錢。
偵訊時,李男堅稱「自己就是幣商」,卻拿不出任何合法登記文件,最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員林警分局指出,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完成VASP登記,否則不能營業。但詐團往往透過FB、IG、Threads等平台設假帳號,拉人進假投資群組,甚至推不明投資APP,引誘民眾誤信「穩賺不賠」、「內線投資」。
警方嚴正呼籲,投資一定要走合法管道,遇到類似情況可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別讓辛苦錢成了詐團口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