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至德透過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說,某個爸爸的寶貝女兒養到21歲,突然就沒了,太令人痛心,他看到媒體報導,少年的父親友人形容他是「很乖巧的小孩」,還會半工半讀分擔家計。然而,新聞同時提到少年有拉K前科,是角頭小弟,平時從事討債工作;還預藏長刀砍人,儘管女方下跪求饒仍被狠砍31刀,犯案後還踢了女方一腳,再騎無牌機車逃逸,還放話要先去KTV唱歌再投案,「嗯,很乖巧的小孩」。
王至德認為,在爸爸友人的眼裡,駱姓少年就是一個個性乖巧、會半工半讀分擔家計的乖巧小孩,應該說只要個性乖巧跟半工半讀就是乖小孩。就算他是角頭小弟,就算平常是從事討債工,還會拉K、有吸毒前科,就算犯案後還踢了女友一腳,就算騎著無牌機車,就算犯了案之後還要先去KTV歡唱才要投案,也一樣是長輩眼裡的乖巧小孩。
但在他眼裡,事實上,駱姓少年就是一個平日討債維生,吸毒被抓但一樣不知悔改,只是因為懷疑女友劈腿就覺得自己可以重重的教訓女友,在犯了案還不夠,還踢了已命在垂危的女友一腳,甚至還懂得騎無牌機車躲避追查,就算要去投案,也要先爽一下,唱個KTV,然後仗著自己未成年,知道自己絕對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還能減刑,所以趕在滿18歲之前犯案,視人命如草芥的聰明的反社會冷血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