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對決」玩進摩鐵 女學生和網友親熱完卻因一隻玩偶翻臉了
林男因傳說對決認識A女,並於摩鐵發生關係後挨告性侵,法院審理後判決無罪。翻攝傳說對決遊戲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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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對決」玩進摩鐵 女學生和網友親熱完卻因一隻玩偶翻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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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2:23:00

記者:

呂健豪

桃園市林姓男子,因手機遊戲「傳說對決」認識未成年女學生A女,並在去年9月下課時間,開車到學下接A女下課隨即前往摩鐵,並在房內指侵得逞,事後遭A女提告,不過桃園地院一審認為,A女於警詢、偵查及審理各階段陳述有顯著差異,且案發後仍與被告有所聯繫,最後判決林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辦決書指出,林男與A女去年9月初透過手遊「傳說對決」結識,對方在23日下午5點多,以一同玩遊戲為由,邀約A女見面,並駕駛自小客車前往A女學校接她放學,隨後將車輛開進桃園市桃園區的168汽車旅館,在202號房內,無視對方推開其身體,不願發生性行為之意願,仍以手指侵入A女陰道,以此性侵得逞。
根據A女證術,搭乘林男車輛前往汽車旅館,並在房間內遭對方以手指侵入陰道部分,雙方並未爭執,但自警詢、偵查到審理階段,A女對於乘上林男車輛後的互動、在房內褪去自己衣服之人、反抗林男對其性行為的方式以及林男有無以手指插入其陰道等重要情節,前後供述有顯著差異,且A女審理中經檢察官、辯護人或院方詰問或訊問其證詞反覆或不合邏輯原因時,更屢屢沉默以對、未能給予合理之說明。
而林男應訊時則坦承於該時間、地點與A女發生性行為,但堅決否認有強制性交的犯行,辯稱跟A女約定碰面的目的就是要發生性行為,對方也自願跟他到汽車旅館,更自己脫掉衣服自願發生性行為,辯護律師答辯也稱,該案僅有A女單一指述,且A女亦證稱被告並未對其實施任何違反意願之手段。
法院認為,A女不論是在汽車旅館辦理入住事宜或林男停放車輛而先單獨自車庫上樓進入房間內時,甚或在林男於房間浴室洗浴時,不僅行為舉止均自在如常,更無對外求援,與常情不符。
且A女於案發後仍未與林男斷絕聯繫,A女母親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還將當時被A女帶進汽車旅館的玩偶丟棄,A女捨不得玩偶被丟掉遷怒林男並傳訊責怪對方,向對方討要相同款式玩偶作為補償,甚至直接與林男露骨談論案發時之性行為細節,綜觀所有證據及情節,法官認為即使檢方合理懷疑林男對A女強制性交,仍無從確信其真實程度,因此判決林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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