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9月10日上午,杜秉澄在舍房內先對牆自言自語,隨後進入水房將頭埋入馬桶。管理員立即通報上級並獲准,於上午11點15分替杜上銬,晚間8點55分解除,總計管束近10小時。北所事後向法院呈報,高院合議庭認為杜確有自傷之虞,使用戒具有急迫性,且時間未逾越必要範圍,因此准許。
不僅如此,杜隔日(11日)在接受勤員給藥時拒絕吞服,甚至不肯交出藥物,行為被認定嚴重影響秩序。所方再次報請上級核准,於下午5點52分將杜上銬,僅18分鐘後解除。高院審查後,認為施用戒具並未逾越必要程度,也裁定准許。
檢方調查指出,杜秉澄受詐團上層「小老虎」指揮,自2023年起召募劉向婕、林于倫與吳沂珊組成「後端水房」,透過假交易將詐騙贓款換成虛擬幣,再轉交前端水房,洗出超過2289萬元。檢方認定杜、劉從中抽成3%,林分1%,吳則領月薪3萬元,受害人多達167人。
一審台北地院今年1月判決,杜、劉夫婦分別重判15年、10年,林于倫8年、吳沂珊6年。二審進行中,杜不滿遭延押,開庭時曾在媒體面前大喊「徐巧芯叫我認罪」,甚至在法庭上怒斥徐「王八蛋」,抱怨自己遭到「冤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