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2022年9月間,楊男與謝女被分派至公園清掃,楊男突然將謝女推倒在地,跨坐在身上猛揮拳打臉,甚至撿起樹枝、掃把敲打,並揚言「要讓妳瞎掉」、「要拿槍去妳家」、「要殺死妳全家」,導致謝女頭部鈍傷、唇部撕裂傷、牙齦及胸頸多處挫傷。
楊男事後辯稱是因謝女先動手,但法院查證傷勢與證人說法,認定其並無「正當防衛」,依傷害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未料判決後楊男心生怨懟,今年4月間竟騎車到謝女家門口撒冥紙,再度造成謝女恐懼報警。庭訊時,楊男聲稱因判刑心情不好才會犯行。法官認為其態度惡劣,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再判拘役15日,同樣可易科罰金。
整起事件歷經兩度判刑,顯見楊男不僅暴力相向,還持續報復,最終接連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