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第2分局幹員確認電話登記在48歲張姓男子名下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全副武裝趕往查緝。大約在上午10時,員警順利於張男住處將人查緝到案,僅耗時1個半小時就化解危機。警方表示,當時張男醉態明顯、神智不清,所幸現場並未發現槍械或其他危險物品。
由於研判張男情緒失控,恐有自傷或傷人之虞,警方立即通報消防人員協助,並通知家屬到場,依規定將他強制送醫治療。警方強調,後續仍將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偵辦,全案依法送辦,絕不因當事人酒醉或精神狀況而輕縱。
分局長鍾承志呼籲,無論因情緒不滿或精神困擾,都不能以恐嚇或暴力威脅作為宣洩方式,否則將觸法受罰。他也提醒社會大眾,若發現親友出現精神異常行為,應及時通報醫療或社政單位協助,共同維護社會安全,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