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案發在去年1月4日晚間7時許,卓男到娃娃機店消費時,巧遇店主王男。王懷疑他曾偷竊,卓也未否認,雙方相約到另1家娃娃機店「談判」,王甚至撂人助陣,未料友人尚未到場,王男就因與對方口角爆怒,當場持鋁棒猛打卓男全身。
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卓男仍稱只是「私人糾紛」要回家,沒想到他返家後頭痛不已,深夜向妻子喊痛後昏迷,送醫急救發現,他顱內出血並有顳骨骨折,昏迷指數僅3,陷入植物人狀態,醫師研判回復機率極低。
王男辯稱自己沒有打頭部,但監視器畫面打臉,清楚拍到他揮棒猛烈攻擊,受害人痛苦難擋。法官認為卓男傷勢與醫師診斷硬腦膜出血情形吻合,明顯是頭部重擊所致。
法官痛斥王男,僅因懷疑竊盜,就攜鋁棒大開殺戒,手段暴力,害人一生殘破,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態度毫無悔意,最終重判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