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李男事前兩度帶人前往李正皓住處與電視台踩點,並分工規劃:由21歲吳姓男子動手噴灑辣椒水,另兩人則負責把風及現場調度。今年6月19日晚間,李正皓駕車載女友離開電視台時,吳男突然衝上前,在他搖下車窗瞬間噴出辣椒水,導致雙眼受傷,隨後快速逃逸。
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與通聯紀錄,鎖定4人涉案,陸續逮捕到案。全案經檢方偵結後,以傷害等罪起訴4人,並持續追查是否還有幕後主使。
士林地院3日首度開庭,4名被告僅有2人現身,主嫌李男在庭上當庭認罪,庭訊不到20分鐘就結束;另2名未到庭的被告,法院將再另行安排開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