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盤查嚇到全身發抖 台新戰神啦啦隊「闕闕」竟是詐團共犯遭判刑3月
台新戰神啦啦隊女孩闕闕將帳戶提供詐騙集團使用,遭判刑3月、緩刑2年。翻攝台新戰神啦啦隊粉專

遭警盤查嚇到全身發抖 台新戰神啦啦隊「闕闕」竟是詐團共犯遭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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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20:47:00

記者:

呂健豪

風波不斷!職籃台新戰神啦啦隊女孩「闕闕」,今年7月在中壢逛夜市時,遭便衣警員盤查,當時還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述說自己被「嚇到全身發抖發麻」,不料她因將名下銀行帳戶提供詐騙集團使用,取得詐騙贓款99萬餘元,被桃園地方法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據了解,闕闕在2023年時,將名下渣打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該集團利用其帳號,於去年1月,以假投資話術騙取被害人張姓女子將99萬2000元匯入闕闕帳戶中,闕闕當天還依詐團指示,將款項轉出購買虛擬貨幣,所幸早銀行端風險控制限制提領而洗錢未遂。
張女得知被騙後報案,檢警查出該銀行帳戶為闕闕所有,通知她到案接受調查,闕闕才坦承為了求職才將帳戶提供給他人,辯稱不知對方作為詐騙使用。桃園地院審理時,勘驗闕闕與詐團隊紀錄,顯示對方聲稱工作不需特殊學經歷,僅需提供帳戶、待匯入款項代購虛擬貨幣後交付暱稱「瑋祥」之人即可。
法官審酌闕闕涉案部分僅為洗錢未遂,且無相關前科紀錄,念其因短於思慮,誤蹈刑章,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之教訓,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併科罰金3萬元,罰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服勞役,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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