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上,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龔明鑫正要前往台北市松菸文創園區,參加一場行政院官員的餐敘。不料,龔明鑫的座車才剛離開行政院,司機隨即發覺,有一輛停在行政院側門外頭的車尾隨在後,於是司機繞了一下路、測試對方反應,發現確實是跟監行為。
龔明鑫餐敘結束後搭車離去,座車又遭到同一輛車跟監,司機趕緊記下車號,事後交給警方追查,結果發現是格上租車公司的租賃車、而租車者疑似是黃國昌的前助理。知情人士稱,合理推測就是先前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所揭露的黃國昌李姓助理,而根據先前不起訴書內容,李姓助理租的車子,就是來自格上租車公司。《鏡報》曾報導,李姓助理在狗仔集團中主要是負責租車在內的行政庶務。
刑事局6月18日派員赴行政院向龔明鑫了解案情並受理相關報案,經調查,當時是龔明鑫的司機主動反映,懷疑從行政院開車離開後被特定車輛尾隨到下一個地點。不過,此案經刑事局幹員初步了解,確實有車輛行跡異常,但在比對相關法條後,發現情節尚未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不當跟蹤」要件。
據《社維法》規定,若要成立違法跟蹤,當事人需先有「勸阻行為」,且對方仍「不聽勸阻繼續跟隨」,方能依法開罰;當時司機雖表示懷疑遭跟監,但來不及制止或明確告誡對方停止行為,因此警方無法直接依法處理。不過考量此案涉及行政院首長層級,具國安與人身安全疑慮,目前刑事局仍持續追蹤,深入調查租車用途及實際駕駛者身分。